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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四届大连市十杰百优青年志愿者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今年是大连青年志愿者行动实施18周年。近年来,我市各级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积极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围绕党政中心工作,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所需和青年的需要为导向,组织开展了关爱农民工子女、关爱空巢老人、扶贫帮困、环保护绿、服务大型赛会等志愿服务活动,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同,青年参与的热情持续高涨,形成了一批志愿服务品牌,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和先进集体,青年志愿者行动已成为全市青年参与最广、参与程度最高的群众性、公益性活动之一,为服务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富庶美丽文明大连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进一步推进我市青年志愿者行动的项目、组织、队伍和机制建设,在全市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引导广大青年为巩固和发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建设富庶美丽文明大连做出新贡献,团市委、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开展第四届大连市十杰百优青年志愿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设立的奖项有:大连市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大连市优秀青年志愿者、大连市青年志愿者行动优秀组织奖、大连市青年志愿者行动优秀项目奖。
    二、参评条件
    1、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参评范围为近年来涌现出的志愿服务优秀个人、组织和项目,特别是在关爱农民工子女、关爱空巢老人、迎全运会、服务大型赛会等重大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组织和项目。
    2、“大连市优秀青年志愿者”参评对象为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的青年志愿者。参评基本标准:(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2)积极践行志愿精神,服务业绩突出;(3)服务时间较长,事迹感人,群众公认度高。
    3、“大连市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将从“大连市优秀青年志愿者”参评对象中择优选拔产生。
    4、“大连市青年志愿者行动优秀组织奖”参评对象为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在志愿服务重点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团组织或青年志愿者组织。参评基本标准:(1)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成效突出,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2)组织的管理和运行良好,吸引力和凝聚力较强;(3)组织成立2年以上,成员人数不少于80人。
    5、“大连市青年志愿者行动优秀项目奖”参评对象为在相关服务领域取得显著成效并具有可推广价值的志愿服务项目。参评基本标准:(1)项目成效显著、有创意、可评估、可持续;(2)具有健全的组织体系和规范的管理制度;(3)实施时间2年以上,参与人数不少于30人(具有特殊导向作用的服务项目可适当放宽)。
    三、有关要求
    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推荐1-2名“大连市优秀青年志愿者”候选人,1-2个“大连市青年志愿者行动优秀组织奖”候选集体,1-2个“大连市青年志愿者行动优秀项目奖”候选项目。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参评对象的申报、初评和推荐工作,组织参评对象认真填写相关推荐表(见附件1、2、3)一式两份,撰写不超过2000字的详细事迹材料和不超过500字的简要事迹材料一式一份,于2月29日中午12点前电子版报校团委邮箱,纸质材料交到主楼302,逾期不报不再补报。要确保本单位推荐对象事迹材料真实可靠、社会公信力强。
    联 系 人:赵岩
    联系电话:82159575
    电子邮箱:lnnutw@126.com
 
    附件:
    1、“大连市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表
    2、“大连市青年志愿者行动优秀组织奖”推荐表
    3、“大连市青年志愿者行动优秀项目奖”推荐表
    附件表格中所在团组织或青年志愿者组织意见由校团委初选后统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