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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辽宁师范大学2022-2023年度(第24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预通知

2021-09-08 18:03:33   来源: 校团委   作者: 校团委   点击:

各学院团委:

    按照《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4届(2022—2023年度)研究生支教团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21﹞5号)要求,我校将组织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辽宁师范大学2022-2023年度(第24届)研究生支教团(以下简称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研究生支教团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具备符合选拔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到西部地区县级以下(西藏、新疆除外)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2022年7月至2023年7月)的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根据服务基层青年工作需要,志愿者可兼任乡镇、学校团委副书记。我校研究生支教团应届本科生招募指标由教育部专项下拨,纳入本校年度研究生招生总计划,不占用我校计划内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指标,今年下拨给我校的指标为8人。

    二、选拔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政治立场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修完培养方案1-6学期的全部课程,无不及格记录。综合测评专业排名达到前50%(含50%);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在生活中和网络社交媒体上无不当言论。凡有不良记录者,一票否决,不得入选;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运用媒体能力;

    6.身心健康,达到规定的体检标准(参见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标准),能胜任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

    7.能够服从安排,入选后至毕业期间能在校项目办进行培训实习;

    8.具备如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1)拥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所学专业为师范专业;

    (3)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

    (4)有长期稳定的志愿服务经历;

    (5)所学专业符合服务地需求专业。

    三、选拔程序

    1.学校成立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员包括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教务处、本科招生与就业处、校团委负责同志,统筹协调招募、选拔、培训、后勤保障工作,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设在校团委;

    2.各学院需成立领导小组,成员3-5人(包括党政领导和团委书记、辅导员),由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任组长,团委书记任副组长,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选拔推荐;

    3.学生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征得家长同意的情况下,向学院团委提交《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

    4.基层推荐。各基层单位在受理申报材料后,要按照选拔条件对申报人员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及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做好严格审察,各基层单位推荐人选必须严格履行通知流程进行选拔、推荐,进而确定推荐初步人选,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所在单位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形成综合推荐意见,推荐上报学校,每个单位可向学校推荐至多2人;

    5.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基层单位推荐的人选开展基本条件赋分和面试选拔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学校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拟定人选,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学校研究生支教团成员;

    6.学校将组织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填写《第24届(2022—2023年度)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并签订《招募协议书》,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7.学校一经确定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资格的推荐生(含研究生),将不得参加其他形式的研究生推免,不得以找工作、考公务员、考研、考选调生、出国等理由放弃支教。

    四、支教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支教团成员的权利

    1.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有团中央、学校对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相关鼓励政策和待遇保障。

    2.参加团中央和学校组织的培训。

    3.在各项评奖评优中享受优先推荐。

    (二)支教团成员的义务

    1.保证本人确系自愿参加研究生支教团,提供的个人资料、信息真实准确。隐瞒个人不适于支教的身体健康情况或个人材料不真实的,将不再享有支教团成员的各项权利;

    2.入选支教团后,认真完成本科阶段学习任务。受纪律处分或未能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将不再享有支教团成员的各项权利;

    3.入选支教团后,能够服从安排。入选后至毕业期间能在校项目办进行培训实习;

    4. 入选支教团后,中途不得以出国、就业等理由放弃支教工作;

    5.按时参加支教团培训活动,服从统一派遣及时到达服务地;

    6.服务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西部计划各项管理规定,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不得单方终止协议;

    7.服务期满后,按时离岗,做好工作交接;

    8.遵守本校对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相关管理规定。

    五、政策措施

    1.志愿者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

    2.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和津贴,按月发放。服务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志愿者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标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交通补贴按西部计划交通补贴标准执行。

    3.项目办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要求,结合研究生支教团服务特点组织招募选拔工作,并为入选志愿者办理相关手续,服务期间,保留1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服务地。

    4.志愿者服务期满,由服务地项目办审定志愿者的《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鉴定表》,学校项目办负责汇总志愿者《服务鉴定表》并统一寄交全国项目办。经全国项目办审核盖章后,记入学生档案,同时印发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证书,作为志愿者享受相关政策的依据。

    六、材料报送

    (一)材料明细

    1.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报名表;

    2.附有教务处盖章的大学一年级至三年级成绩单复印件及CET4或CET6成绩单复印件;

    3.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证书复印件;

    4.本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

    5.本学院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推荐综合考核办法;

    6.本学院研究生支教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7.学生父母知情同意书;

    8.体检表原件1份、复印件3份(在大连市体检中心按照进藏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9.辽宁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政治审查情况报告;

    10.学生无学术不端行为、无网络不良言论承诺书;

    11. 辽宁师范大学团学干部任职考核评价表。

    (二)报送要求

    1.校项目办只接受组织推荐报名;

    2.所有材料纸质版按顺序排好,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13日12:00前送黄河路校区校部101B室;

    3.附件1和附件2的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lnnutwzuzhibu@126.com。

    七、有关要求

    1. 高度重视。各基层推荐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团中央、教育部组织实施西部支教扶贫工作,是团工作的创新之举,是推动教育公共服务和教育资源均等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培养年轻人的有效途径,很有必要,富有成效,要长抓不懈、抓实抓好”的批示精神,深刻领会研究生支教团在实践育人、支教扶贫、弘扬志愿精神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切实将研究生支教团选拔工作抓实、抓好。

    2. 严格选拔流程。各基层单位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通知要求,严格资格审核及选拔程序,要在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公平、公正、公开地择优选拔推荐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选拔过程的音视频、图片、文字记录等资料应长期留存备查。

    3. 大力宣传。各基层单位加大政策宣传,广泛动员符合条件同学积极投身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使之成为弘扬志愿精神的重要载体。用身边人、身边事去影响更多的青年大学生。

    八、其他说明

    1.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辽宁师范大学2022-2023年度(第24届)研究生支教团组建时间为2021年9月8日至9月23日,请报名同学在此期间保持通讯畅通、保证在校;

    2.我校研究生支教团服务地为西藏自治区林芝市,请各学院团委充分告知报名者;

    3.联系人:武玉鹏18940918060

 

    附件:

    1.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报名表;

    2.各学院推荐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名单汇总表;

    3.学生父母知情同意书;

    4. 学生无学术不端行为、无网络不良言论承诺书;

    5. 辽宁师范大学团学干部任职考核评价表。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

                      项目管理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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